沙龙国际sa36亚洲第一品牌教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(修订)
为加强教工集体宿舍的管理,关心青年教职工的生活,确保学校财产及教工财产安全,营造整洁、卫生、舒适、安全的生活环境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一条 集体宿舍申请的对象仅限杭州市主城区以外的未婚教职工。需要住宿的老师每学期开学前申报。
第二条 学校免费提供集体宿舍,原则上规定每间房入住二人。
第三条 其他教职工如有特殊原因要入住,需打书面报告至校长室,经校班子会议通过,方可入住。
第四条 集体宿舍原则上不提供家属住宿,如确有困难者需提出书面申请,由校班子会议通过,方可入住。入住限时最多一年,每间每月向学校缴纳房屋折旧费400元。
第五条 教职工结婚后,原则上不再安排学校集体宿舍,确有困难者提出申请,可延长三个月。
第六条 教职工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,晚上按时返回学校,并不随意留宿外人,如临时确有需要,应得到学校同意方可入住。
第七条 住校教工需根据学校要求搞好环境卫生,教工集体宿舍走廊不得堆放杂物,确保通道卫生和畅通。
第八条 不得在教工宿舍中烧饭、烧菜,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、不得私拉电线,以确保用电安全。
第九条 每个房间已安装电表,根据实际用电每月收取电费。注意节水、节电;严格按学校有关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使用空调,离开房间时,应及时关闭电灯等。
第十条 集体宿舍管理办公室职能处室是总务处。
第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从二○二○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
附:《沙龙国际sa36亚洲第一品牌教工宿舍申请表》
沙龙国际sa36亚洲第一品牌校长室
二○二○年十月